“大眼睛,浓眉毛,鼻翼较宽,长得很黑。”包庆回忆道。
“说详细点,十个黑人,八个都有这些特点。”女警官说道。
“我也分不清呀。”包庆无奈道,他很赞同林飞的一句话,如果没有比较的话,在他的印象里,黑人的模样的确差不多,很难凭记忆,说出个分别。
“你们连他长什么模样都说不清,我们很难做进一步追查的。”女警官说道。
“可以查摄像头呀,街道上没有摄像头吗?”林飞问道。
“这一片是卡韦林教区,居民以保护自己隐私唯有,整个街区都不允许安装摄像头。”女警官说道。
“这也行?”林飞苦笑道。
“耶,我们米国政1府,尊重人民的权力,很注重保护人民的隐私。”女警官说道。
“那谁来保护我们,我们可是被抢劫了。”林飞道。
“你们应该注意保护自己,天快黑了,你们不应该来这附近,毕竟,你们是亚1洲人。”女警官说道。
“这算什么理由,在我们国家,这才是傍晚,还早的很,哪有人敢猖狂的抢1劫路人。”包庆争辩道。
“这里是米国。”男警官耸了耸肩膀。
“那我的手串,能找回来吗?”林飞问道。
“我们会尽力的,现在跟我们回警局,做个笔录吧。”女警官道。
一听这话,林飞的心有些凉了,感觉要是靠警察的话,八成是找不回来了。
“等等,除了我们两个人外,当时还有一个证人,它或许能找到那个抢1劫1犯。”林飞道。
“在哪,你怎么不早说?”男警官皱眉问道。
“我不是不想早说,而是它不会说话。”林飞道。
“哑巴?“女警官问道。
林飞没有直接回答,让司徒冬梅去附近买了一根火腿,他身上已经没有钱了,随后,晃了晃手里的火腿,对着躲在垃圾桶旁的史宾格犬喊道:“嘿,小家伙,还想吃嘛。”
史宾格犬舔了舔舌头,似乎还在回味之前吃过的火腿,眼睛盯着林飞的方向,想要过来,又对人群有些畏惧。
“你说的证人,是这只狗。”男警官不悦道。
“这不是普通的狗,是史宾格犬,最适合当警犬的犬种之一,它的嗅觉十分灵敏,可以帮我们找到抢劫犯。”林飞道。
“不,它不是警犬,没有经过训练,这是不可能的。”男警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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