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能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再一拱手,“伯符设宴,为全军将士庆功,特令瑜来迎权公子一同前往。待他日得空,定向子义兄讨教。”
“公瑾身上有伤,还是我来护送得好。”
周瑜一愣,看到李睦忽地从太史慈肩膀下面探出头来,朝他连连挥手,正疑惑间,就听见太史慈重重一哼,少女眯了眯眼,一扭头,又缩了回去。
周瑜只能再收回目光。他原是打算提一句后腰的伤处,似乎上次有一小截丝线未全抽除出来,绷了肌肉,每每用力,总会些许牵扯。然而太史慈一问,他却又突然不想提了:“区区外伤,劳权公子费心救护,早已不碍了。”
太史慈又哼了一声:“大丈夫生于世间……”
李睦听到这里,忽然侧头扯了扯太史慈的衣袖,脱口而出就接了下去:“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
大丈夫生于世间,带七尺之剑,升天子之阶。
太史慈只觉得这句话铿锵有力,一股豪情,仿佛说尽了他胸中志向。
李睦的性子素来散漫。这话,无论如何,也不是她一个女子能说得出来的。
太史慈一愣之下,看周瑜的目光不禁多了几分欣赏:“能发如是之言,有如此之志,总算……还不错。”
☆、第三十七章
这个年代的酒都是粮食酿产,连年征战又逢蝗灾,寻常人家填饱肚子都困难,酒便成了豪门世族才消耗得起的物品。再加上军中禁酒,唯有大胜庆功,或者冬夏两节之时才会开禁。也正因如此,军中主将若是赏酒,哪怕只一杯,于普通士兵而言,就是天大的荣耀。
故而孙策在郡府中摆下庆功宴之外,另外下令下邳一战之中所有的兵士每人有酒,凭杀敌之数而论,若当值巡防就先记下,轮了休再领,城中上下一片欢腾,就连穿了厚重胄甲杀气腾腾的巡哨军迈出来的步子都轻快了几分。
李睦从陈氏别苑里出来,慢慢腾腾地往郡府的方向走。早间孙策遣了人来说军中有要事相商,将太史慈和周瑜统统叫走,两人俱是整整一天之后都没有再没回来,只太史慈令人送了一把佩剑来给她。
剑长三尺,剑柄握手处细致地铸刻着雀纹,尾端还有个小巧的圆环,剑身纤长笔直,不似刀背厚重,双面开刃,比普通的刀要轻了许多。
腰侧系刀,分量沉重不说,她身量未足,行走之间还极为碍事不便。可这个时代刀为战,剑为礼,故军中佩刀,而士族携剑。她顶了孙权的名义,身上空空的刀枪不带就不像话了。所以跟着周瑜刚入城那会儿,她用了周瑜拿来的刀鞘,鞘身之中装的却是一截在战场上已经断了一大截的残刀,刀柄以下,只余寸许刀刃。为避免直接佩在腰间时头重脚轻,又往刀鞘里扔了一截同样只有寸许的断刃。
于是看似三尺多长的佩刀其实在刀鞘内只有一头一尾两截刀刃。当中空了一大段,分量也就轻了一大半,悬于腰间,从外面丝毫看不出任何问题来。
然而这刀上次给了张辽用作信物指挥守军,虽然张辽事后还了刀,也不知他有没有用过……
李睦佩着剑,一路走来与人拱手致揖。直到这时候她才突然之间发觉这些日子以来,她竟然在军中也算是混了个脸熟。
再加上这次她先是一箭射出四百步,直中刘备中军帐,又在下邳城险些被袁术攻破时,绑着八十多个人堵城门,实在令人印象深刻,连原本并不相熟的兵卒也能远远一眼认出她来。
路上寒暄的时间耽搁得多了,等她最终和一众护送的兵士走到郡府时,其实已经迟了。
孙策坐在最当中,周瑜在左,太史慈在右,余下的人各分左右顺次而坐。李睦刚往门口一站,扫了一眼,就听见周瑜笑吟吟的声音:“权公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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