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讨厌火焰,所以,之前的日子里,每当这个时候,伊恩一定是一脸厌恶的躲在角落里。
他说,他是黑暗的宠儿,厌恶一切的光亮。
明明就是怕火。从小熟悉各类黑暗生物特性的莉莉偷偷腹诽。
父亲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曾说过,生活在黑暗生物都是有着光鲜外表肮脏内心的杂碎。
是啊,伊恩拥有如此光鲜的外表。他的容貌精致的像是父亲念过的故事里的天使。
莉莉觉得,就算是上帝身边的天使,也不会比他更加好看了。
柔顺的胜过一切的银色长发,圣洁的让人不忍玷污。
可他依靠吸食人血为生,尤其喜欢干净纯.洁少女的鲜血。
放他走,是正确的事情吗?莉莉昂起头,看着半被乌云遮挡的月亮。
不放他走,沉沦的会是自己。
莉莉呼出一口气,在火舌彻底将一面兔肉烤成黑炭之前,压小了火焰。
接着余光,她用银刀割去烧焦的一面,独自吃掉了剩下一半的兔肉,又将那只完整的用余温焖熟的鸡肉送给主人家。
“这怎么好意思?”主人家大婶面色犹豫,她身后,那三个孩子的目光紧紧落在了鸡肉上。
“给小孩子吧。”莉莉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莉莉端着烛台,关上杂物房的门。
这里很乱,气味也不算好。
她将烛台放在杂草堆旁,躺在了提前准备好的床铺上。
当了八年的旅行医生,她要回家了。
佛罗伦萨城,就在前面不远处了,离开时候,一个人一位血族,回来就只有她一个人了。
之前也是,父亲母亲死后,就一直是她一个人了。
莉莉昏昏欲睡,风吹熄灭了烛火。
突兀的落锁声响起。
作者有话要说:注44:即大泽乡起义,又称“陈胜吴广起义”,是秦末农民战争的一部分,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平民起义,解决已失败告终。
注45:司马迁所著《史记》第四十八篇,为陈涉世家。
注46: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出自《过秦论》,这里大致的意思是,阿庆由大泽乡起义想到了秦朝,再由秦朝想到的了这篇,在联系到梳羊毛事件,体现“仁义”的重要,秦王朝“仁义不施”的结果是灭亡,现在是羊毛工人选择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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