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本我一定要存稿QAQ!!!!!
第27章 (本章开始入V)
自上次被鬼族混进营地,毁了粮草之后,乐氏营地便迁到了背靠大湖的江城东南角,倒是与城主府比邻而居。于是当无疆一曲终了,营地外已经围了一圈人,个个踮脚翘首,如闻仙乐。
太簇对同样守在营帐外的欢歌说道:“看看这些人,往日里别的乐氏子弟练琴可万万没有这样多的人围观。”
欢歌扫视一圈,依旧没什么表情,“嗯。”
太簇犹在自傲,“小十六幼年可是我带大的,这一手琴艺也是我手把手教出来的。”
欢歌冷淡地瞥他一眼,表示不信,毕竟太簇尚未冠“乐”姓,估计连乐氏灵术也不会。
太簇见他这副表情,不满地喋喋不休道,“你别不信,小十六那会刚没了灵脉,所有乐氏灵曲在她手里都只是普通乐曲。她自己也一蹶不振,弹的曲子都乱七八糟的,特别难听,连靖少都不愿意听。只有我不嫌弃,我陪着她,一遍一遍……”
欢歌突然出声打断他,“你方才说什么?连大少都听不下去?”
“对啊,曲不成调的,小十六还偏要强行弹奏《引魂渡》,伤身又伤耳,靖少好几回连琴都给她收了。”
太簇说起话来颠三倒四,嗓音倒是脆生生的,让人不知不觉地便听了进去,“每回都是我去给她偷出来,为这事受了不少责罚,至少小十六这手琴艺,绝对有我的一份。”
——瀛洲皆知大少宠溺小殿下,因为她弹的不好听,就连琴都给收了?这……可能吗?
欢歌沉吟半晌而不得解,有些担忧地看着营帐。
太簇:“你担心什么?里面那位可是小十六的嫡亲大哥。”
欢歌没有理他。
被忽视的太簇愈发不满,“小十六是我们一手带大的孩子,看着她长起来的,不要以为你陪着她去了一趟缥缈山,小十六就是你的人了。”
哦。原来是觉得小殿下被抢了。
欢歌仔细地端详着他,实在不明白为何这样一个性格跳脱的太簇和那样一个霸气天成的大少,却养出了一个小狐狸一般的小殿下。
太簇:“你为何这样看着我?难道我说的不对?”
欢歌理所当然道:“你说的对,小殿下不是我的人,但我是她的人。”
太簇:“……”他好像说的也对,毕竟这也是小十六亲口说的。
就在两人争执之际,营帐内暴发出一阵快意的大笑。
无疆掌心托着暗红色的业火,尽管只是一小团,却散发着恐怖的温度,连周围的空气都被它烧的扭曲了,足以见识到业火神威。
“好!好!好!”乐无战激动地拍了一下桌子,将笔墨纸砚都震得抖了三抖,“传说红莲业火可以消弭世间一切,甚至连罪恶都可以焚烧殆尽。不愧是我乐无战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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