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如此。”
杜环轻轻推开前面的人群,继续往屋内走。他晒得通红的鼻子不仅没坏,而且依然灵敏,透过酒气、粟特人的香水、烤肉的香料,他仍然能闻到薪柴浇上芝麻油后熊熊燃烧的气息。
越往房间里走,穿红色长袍、戴白面罩的人,就越来越多。
杜环知道他们戴面罩的原因,不是为了隐藏,而是要防止自己的鼻息玷污了圣火。
对于这些人而言,火比人体及其上附着的一切都更加纯净。
屋内果然有圣火坛。坛身是四只骆驼塑像,驼峰上顶一莲座,莲座的圆盘里烈焰焚烧,让房间另一侧的人群都变得扭曲、晃动。
“他们竟然把这里改造成了一座寻寻法祠。”齐亚德冷着声音说。自从大食驻军以来,大食法即伊斯兰教,杜环在《经行记》中称其为大食法,本文将一直沿用这个称呼。逐渐传入,对异教仪式多有限制,很多寻寻法祠的活动都偃旗息鼓。寻寻法祠建筑独特,上覆鲜明的红色瓦片,像城市里的火把,驻军很容易观察得见。但与之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教派活动转移进私人居所当中。
他们看见有众多教徒正围着圣火坛作祈祷,男人举起右手,女人举起左手。
“他们在庆祝。”杜环再次看向齐亚德,“庆祝对唐人的复仇。”
大食人这次皱紧了眉头,唤来一名手下,说:“去盯紧城里!”
他这么做,一半是因为杜环的话,另一半则是因为看见了石国王子那俱车鼻施。那俱车鼻施已经喝得大醉,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近圣火,一手扶着祭祀的肩膀,另一只手倾倒金杯,把红宝石颜色的酒液倒入火中。酒不是污物,因为它能让火势更加旺盛,所以寻寻法徒也不介意醉死,那是另一种投身于火神的方式。
那俱车鼻施把火燎旺了,所有人都感受到脸上一热,同时奏乐声大起,演出就开始了。
在杜环心底的某个角落,他曾经想过,那天晚上恐怕演不出什么好的舞马表演。
而那演出的马匹,也不是从小在飞龙厩里被拉扯大,没喝过燕窝,没吃过用新晒麦子揉的馍馍,没有纤纤柔夷来刷马,也没有日夜熟悉音符的节奏。
还有樊润。杜环思索过她的来历,见识过她的骑术,却始终未能把这样一个人和真正的舞马演出想象到一起。行迹叛逆,心里缺少对大唐的崇拜,甚至是个逃兵,又怎么能演绎出至精至妙的宫廷风华?
还没有来得及把惴惴的心情压制下去,杜环已经看见一个穿淡黄色短衫、腰佩玉带、束起长发的少女,戴着面纱,骑着马,走进圣火的辉光。
杜环觉得,自己的心上凭空飞来四只蹄子,在踩着柔软的心腔起舞。
这种感觉应该不是独有的,因为每个人都跟着音乐在动,而白马摇摆,马蹄起落和鼓乐节奏完全合拍,每一步都踩在鼓点上,每一下腾挪都毫不粘滞,轻盈曼妙,有如行于云端。
马的头颅低垂,与地面竖直,而脖子高高弓起,有如传说里的龙背。在这样的脖子两侧,是骑手持辔的柔夷,手的主人随着马身而起伏,轻若无物。
当节奏稳定的时候,人和马融为一体,没有指挥痕迹,就像水面上的身段和倒影般配合无间,精准地切入每一段宫商;当宴乐变速的时候,樊润会用几乎看不见的动作改变指令,比如手上细微的拉扯,两腿在马腹的夹紧和放松,舞马就会迅速跟上新的节奏,再次潜入音乐的水流当中。
确实是“潜入”,因为杜环看着樊润的双眼,眸子里除了音律,仿佛看不见别的东西。他觉得这女子可以骑着马跳到圣火坛的金盆上,跳到银铸的碟子上,跳到金杯的杯沿上,她在杯沿踢踢踏踏、毫不费力地走,就像无数人皓首穷经,在最深的梦里走上朱雀大街,一日看尽长安花。
耳畔的乐声里全是黄沙,四面还有低沉的诵经,她在滚烫的圣火前起舞,却安逸得像是回了家。
杜环忽然觉得:
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原来是这种感觉啊。
后来音乐高了也低了,快了也慢了,一章章演过,便有人在珍珠跟前放了一杯酒。人和马都慢慢停下来,喘着气,低下头。樊润一翻身下了马,拍拍珍珠的脖子,珍珠就弯曲後膝,像人一样乖乖跪坐下来。眼睑低垂,马鬃拂面,俯视酒杯里的涟漪。
这是喘息的一刻,人和马在酒醉的、狂热的、欢呼的旋涡中间,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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