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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0(第5页)

他刚才就猜到这个烟紫袍子肯定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现在听说他叫“齐王殿下”,虽然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官,但都“王”了,都“殿下”了,肯定非常厉害。最要紧的是,就因为那句他听不懂的“天地不仁”,他对这个人充满了一种莫名的亲切。

他模模糊糊地觉得这个人好像可以理解自己,甚至可能可以为他解答他内心的那些疑惑。

他就跪下去了,按吩咐给那个人磕了个头。

他那时完全没有想到,磕的这个头,给他自己开启了和过去完全不一样的人生道路。

**

齐王殿下高启钧,是当今圣上的第三子,素有贤名,为人高洁清正,深得圣眷。

这次青河大水,高启钧主动向父皇请命前来抚恤赈灾,同时也要调查河堤轻易溃塌的原因。

前年朝廷刚刚拨了大笔钱款,调运了二十万的民力,修缮巩固堤防,怎会才过两年就这样一塌糊涂?

圣上原本不想他来出这趟辛苦费神的差事,毕竟这位三皇子打从娘胎出来就先天不足,体弱多病,从小到大,一直是全天下最好的药材将养着他,却也难治娘胎里带出的不足。

但高启钧态度非常坚决,圣上拗不过他,只好调派了太医院资深的医官陪着他,另外还特意把有大内第一高手之名的太监常喜拨给他,护卫他一路安全。

高启钧不顾自己身体羸弱,日夜兼程,赶到受灾地,立刻召集地方官员,督促展开赈灾救济。

这一日他恰好巡视到代州遥湖县,遥湖县的救济粥棚已经开到了第三天,但涌来的灾民一点不见少不说,似乎还越来越多了。

高启钧带人到粥棚查看状况,看到灾民饱经苦难的模样,让他的心头布满忧痛和不忍。

就在这时,他忽然瞥见场院的东南角上,两个孩子不知何故扭打到了一起,一个大一些,另一个明显还是个幼童,衣衫褴褛,矮小瘦弱,但在面对比他高得多壮得多的对手时却毫不退缩,一副撒开了不要命的架势。而旁边的大人就干看着,没一个去阻拦的。

高启钧不忍心,就吩咐常喜去分开那俩孩子,顺便把那小的带回来。

那小孩子居然才六岁。

他看着那孩子,想起了自己刚满四岁的女儿。

刚满四岁的王府千金从小就是金枝玉叶,娇养在绫罗绸缎堆里。

他的女儿又白又嫩,像个瓷娃娃一样漂亮可爱,娇声憨气的模样,每每都让他欢喜得心都化了。

但面前这个六岁的男孩,黝黑,瘦削,肮脏,野蛮。和他的女儿简直截然相反。

可是他的背挺得那样直,他的拳头握得那样紧,他的眼睛看起来那么凶狠,像一头小狼。

高启钧一下子就喜欢上这个小孩儿了。

因为这孩子身上有他没有的、最为艳羡的,粗砺又坚韧的生命力。

第124章

谭小五就留在齐王的随行队伍里了。

被捡回去的那一天晚上,回到下榻的官邸,齐王让人给他洗洗干净,换一身衣裳。

几个太监七手八脚给他洗了又洗,涮了又涮,皮都差点刷掉了一层,总算是旧貌换了新颜。再把他领到高启钧面前,齐王殿下把手里的卷宗合上,扭头看了一眼,微笑对垂手侍立一旁的常喜道:“这孩子收拾干净了,模样倒还挺俊的。”

常喜低头称是。谭小五在他们的注视下是浑身的不自在,扭扭捏捏地像全身长了刺。齐王笑了一声,叫人带他下去,找个地方安置。

谭小五只是年纪小,又不是傻,当然知道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机遇,不管以后是要他打杂还是干什么,总之在这里起码能吃饱饭,对他这么一个无依无靠、也无法养活自己的小孩子来说,已经是极大的幸运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打杂的事要交给他做。

多少日子以来,第一次睡上干净柔软床铺的他,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醒转来时,看着外面大亮的天色,他慌忙跳下床来,但并没有他预想中的责备,每个人都对他很和气,很友善,有人照顾他洗漱,有人带他去吃东西。吃饱喝足了,就随他自己干什么。

他迷迷瞪瞪过了一天,到了晚上,他又被齐王殿下召过去了。

夜晚的齐王殿下不再是白天那样正式繁复的装束,头发只随意地束在脑后,身上穿了一件半旧的绫黄绸衫。

见他来了,齐王笑眯眯地招手让他走到近前,拉着他的手让他在一个小圆凳上坐下,然后慢慢地问他些关于他自己、关于他家的事。

谭小五很感激也很喜欢这位殿下,他一点大官架子都没有,说话很温和很亲切,他就顺着他的问题,有问必答,把自己能说得上来的,都一五一十说了。

他说完了,齐王殿下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微微叹了口气,低着头似乎是在沉思的模样。

谭小五仰着头,注视着齐王殿下在烛火映照下的侧影,这位殿下看起来年纪也不很大呢,但他的眉宇间却印着一道很明显的皱纹,此刻眉头也是微微蹙着的,他是不是平时都有很多烦心苦恼的事呀?

谭小五的心里忽然就没来由地涌起了一股想要为这位殿下排忧解难的冲动。

但他年纪这么小,也没什么本领,他能做什么呢?他思来想去,忽然灵光一现,舔了舔嘴唇,开始说他们怎么在山里设套逮兔子,又是怎么去捉勃鸪鸟儿,年长的猎人冬天会去猎狼,狼皮能卖不少钱呢!

齐王殿下起先愣了一下,随后慢慢笑了起来,拍拍他的头:“你真是个好孩子!”

谭小五脸上倏地一热,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

齐王殿下却又问他:“小五,你读过书没有?识字么?”

谭小五羞愧地摇摇头,别说他了,就算是他爹,也是大字识不了几个,村里没几个人念过书,没那个闲钱。但他虽只在齐王殿下这里呆了一日,也发现了这里来往的人似乎都是识文断字的,甚至有些人说话还文绉绉的,像先生一样,这让他不禁觉得自己实在是格格不入。

齐王殿下温和地笑笑:“不识字可不行,得识字、读书,才能长本事。明天开始,我让人教你识字好不好?”

谭小五一愣,赶紧用力点头。

他运气也太好了吧,不但能吃饱饭,穿新衣,甚至不花一文钱还能读书识字?!

这可是大哥曾经给予在他身上的梦想啊!

倘若大哥能知道他有这样的际遇,大哥一定也能瞑目安心了吧!

谭小五的识字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教他的是个留山羊胡的胖乎乎的先生,讲话之乎者也的,他有一半都听不明白。不过先生倒还挺有耐心的,哪怕就是教他人口手,一二三,也不嫌烦。

有送饭来的小太监打趣说:“宋先生,您这可是杀鸡用牛刀,大材小用了。”

宋先生则摇头晃脑地说:“教人读书是最有造化的好事嘛,何况,这孩子看来跟殿下投缘,我这是替殿下教他。”

谭小五不事生产了,他以前在家还得经常早起去拾柴啊,割草啊,喂羊啊,到这儿反倒过得像个少爷似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让他颇为惶恐,念书识字上就格外勤勉,每天晚上睡觉前还要用手指蘸着水在桌上一遍一遍地练呢。

齐王似乎很忙,要么深夜才歇下,要么出去好几天才回来。但只要他有工夫的时候,都会把谭小五叫过去,问他这些日子学会了什么,还铺开雪白的纸,让他写字给他看。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齐王天生羸弱的身子骨终于是不堪重负,病倒了。

除了带来的太医,当地的名医都汇聚过来了,诊脉开方,抓药熬药,整个官邸上下忙成了一片。

但宋先生只管带着谭小五认字读书,谭小五心里惦记着齐王殿下,可自己不过是个被捡来的小孩,似乎并不怎么具备关心的资格。

直到有一天,常喜公公不知怎地,溜达过来瞧瞧他。谭小五对这位常喜公公也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毕竟当时出手救了他,而且他也听说了常喜公公是“大内第一高手”,一定是非常非常厉害的,所以除了亲近之外,还带了一份崇拜。

如果能像常喜公公一样有本事,就再也不会被人欺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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