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买的一斤猪肉做出来了一大陶罐的猪肉松,用来包蛋黄酥绰绰有余了,剩下的肉松……用来做肉松饼或是肉松小贝吃,想来也不错。
沈渺把明日的早餐都想好了:自家做的肉松饼配上巷子里那刘家豆腐坊的花生豆花汤,一定不错!
接着便做芋泥。
宋人极爱芋头,大芋头叫“土芝”,小芋艿便唤作“土栗”。每逢秋冬,宋人的传统吃法是与家人围炉团坐,将芋头放在炉子里煨熟直接吃;又或是温上一壶酒,将煮过的酒酿涂在芋头外头,再用小火慢慢煨,趁热吃,不仅香还能尝到甜而温暖的酒味。
沈渺小时候最喜欢吃芋艿,特别特别小一个,肉是又滑又嫩的,煨在瓦罐里与酸菜同煮成浓汤,特别香。小时候吃的芋头,不论什么做法大多都是咸的,似乎是长大以后,芋泥与奶茶、甜点的搭配才风靡了起来。正经来说做芋泥要加牛奶和紫薯,沈渺么……她没钱买牛乳。
若是加了牛乳,这一颗蛋黄酥她都得收郑内知二、三十文,不然要亏。
当然,在宋朝也找不到紫薯。
紫薯不加也不妨事,因为加紫薯主要是为了取紫薯的颜色好看,顺带降低芋泥的成本。可是不加牛乳,芋泥要如何做得甜香绵密呢?沈渺站在灶台前思忖了片刻便笑了。
她将冰糖熬成了糖浆,找出了糯米磨成粉,将芋头蒸熟捣碎后便将这两样加了进去,搅拌成有阻力的细腻老酸奶样。再上锅蒸上一小会儿。糯米粉能使芋泥的口感软糯拉丝,糖浆的蜜则会比颗粒状的白糖让芋泥更细腻。蒸好她尝了一口,没有奶香有些遗憾,但口感很不错,软软糯糯,还有些弹牙。
接下来便是常规蛋黄酥的操作,红豆沙她为了摆摊一般前一晚便多多地预备好了,做红豆排包一向是用不完的,如今现成能用。沈渺拉了张板凳过来坐着,将所有食材都摆在面前,撸起袖子开始包,她一边听着院子里湘姐儿学小鸡崽子叫一边包。
叽叽喳喳的人与鸡交响乐,湘姐儿似乎还在企图学会鸡语与它们交流。
很快便包好了六十个。
五十个装盒送去了谢家,另外十个自家吃。
隔日一大早,沈渺便让济哥儿带上些肉松芋泥蛋黄酥去兰心书局读书,给周掌柜也带几个尝尝。说起来这周掌柜也算留守老人了,以往又对济哥儿挺好的,沈渺便想着平日里能多照顾些便多照顾些。
济哥儿既然读书去了,她今儿散了早市后便也背上箩筐扛上扁担,与湘姐儿坐最早的一班长车去外城赶大集,想着添置些日用,再买条狗。
宋朝的集市不仅有早晚之分,还有“镇市”、“草市”与寺庙办的庙市。尤其是有名的大寺庙与道观门前办的集市更是铺张,如大相国寺,和尚不仅从事放贷、香料、符篆、解签、算命等生意,还会自制些蜜饯、糕脯售卖,甚至还专门做出了一种名为“寺绫”的布匹出售。僧侣道士们平日里念经的确清静无为,但他们也会为了两三百钱而与人咄咄而辩,一点儿也不为从事这些世俗经济而羞愧。
这便是大宋全民经商的缩影。
今儿沈渺去的便是“草市”,这集市固定设置在外城郊外,从外城城门直通向乡野县城的驿道两边,是个非常热闹的大集。
沈渺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四乡之民早已纷沓而来。驿道两边货棚栉比,行人络绎,如她一般负篓担筐、驱犊挽车的人多得摩肩擦踵。
还有不少打扮得很质朴的农人背负着瓜果蔬菜在挤挤挨挨的人流中高声唤卖,沈渺走了两圈也买了些新鲜的米面肉菜,路过布帛锦缎的摊子,又给自个和湘姐儿、济哥儿各买了两套纳纱的成衣、一双鞋,春日终究要过去了,天气也愈发暖了,买两身夏衣备着。
除了衣裳,又买了些油纸、竹筐、皂角、菜种等等日常用度之物。
还给济哥儿买了几根笔、几刀纸,两块墨锭。
先前在谢家烤了三日红豆排包挣了四贯,后来天晴后回来摆摊儿,每日也有八百多文的进项,沈渺这么长时间下来,已经攒下了八贯多了,如今买起东西来,虽然也习惯挑拣砍价,依旧节省度日,但比先前可从容多了。
这外城集市上的东西比汴京城内的便宜不少,沈渺很快便满载而归,最后终于找到了卖鸡鸭猫狗牛羊的牲畜行。她绕过马嘶牛哞的牛马商、羊叫豕哼的猪羊大户,还有正在啄挣脱了绳索要展翅高飞的鸡贩子,刚蹲在一个狗贩面前挑狗呢,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大姐儿?”
下意识扭头去看,胖乎乎的沈大伯穿着身绸布长衫,戴了个文士巾,还在这个不冷不热的天里摇着个折扇子装相,也不嫌冷。他身边也是一身绸缎布裹着的胖乎乎的丁氏、胖乎乎的海哥儿。
丁氏正没什么好气儿地看着她。
海哥儿捧着个酱肉油饼,吃得满脸油,倒是望着她满眼好奇与讶异。
自打沈大姐儿出嫁,他再没见过她。只是听丁氏嘴里嫌弃过,海哥儿便以为这位堂姐受尽夫家折磨,应当是个憔悴又狼狈的模样。
但没想到三年过去,这沈大姐儿穿得虽不如从前了,可这模样可比三年前好看多了,透着股生机勃勃的劲。
她的眼眸大而圆,眼尾天生上翘,眸子在这春日的阳光下,映得好似个剔透的琥珀。
沈渺也没想到好巧不巧居然遇上大伯一家子,便起身来,拉着湘姐儿见了礼。
“大伯也来赶集?唤侄女儿有何事呀?”
第32章买狗盖房
“大姐儿也来赶集呀?呦,这是湘姐儿,嗯长高了,胖了。”沈大伯摇着扇子,脸上讪讪笑,“大伯家中事儿多,没得空去瞧你们,济哥儿呢怎么不见?他病可好了?”
沈渺站起身来,答:“早好了。劳伯父关心。”
她虽然能心平气和地对待沈大伯一家,但不代表她愿意亲近他们,人性自私,沈大伯与丁氏不愿抚养兄弟的儿子,因此苛待济哥儿和湘姐儿,她也无法介怀这件事,所以耿耿于怀。两家人虽没有彻底撕破脸,但决计不可能什么都当没有发生。
尤其现今她自食其力不打算依靠沈大伯一家,自然也不必太过亲近。
眼眸一转,她又给丁氏行礼:“伯娘好。”不等丁氏说话便自个起来了,再转头看了眼海哥儿,也很是敷衍地笑道:“海哥儿也高了,胖了。”
寒暄了这几句,两家人面面相觑,似乎便没什么话好说了。
湘姐儿在沈大伯出现时便“滋溜”一下躲到了沈渺身后,等沈渺与他们说上了话,才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但还是一只手攥着沈渺的裙子不放。
她不喜欢大伯与伯娘,伯娘好凶的,生了气会打人。
她是爹娘最小的孩子,爹娘在世时,爹娘、阿姊、阿兄都疼爱她,纵容她,也把她养出了一副孩子心性,想哭便哭,想笑便笑,有时倔起来,也会谁的话都不好使。
尤其爹娘走的时候,她还小,连生死都不懂,便这样傻傻地去了沈大伯家中。
可到了旁人的地界,不是亲生的孩子,再也没人宽容娇惯,自然便是另一种处境了。即便有济哥儿护着,湘姐儿还是吃了些苦头。
也是在沈大伯家,她明白了什么是“死了”。
死了,便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爹爹和阿娘,都去了天上当仙官儿,再也不会回来了,不管她哭还是闹,生病还是受伤,他们都不会回来了。
从此之后,她便只有阿姊与阿兄了。
湘姐儿吸了吸鼻子,从阿姊身后小心翼翼地望过去,伯娘和大伯都没有再多看她,她才松了口气,慢慢松掉了抓裙子的手,用两只手捧着沈渺给她灌的十二寸(30厘米)长的巨大烤淀粉肠。这肉肠串了两根粗竹签,烤得开了花儿,吃起来喷香,但沉重无比。
方才单手拿得好累啊!差点掉了!
她低头啃了一口,抬起头,却发觉海哥儿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烤肉肠。
湘姐儿眼睛顿时眯了起来,又躲到沈渺身后去了。
海哥儿最讨厌了!伯娘烧饭难吃,因此他们一家人总是习惯叫闲汉从外头买吃食回来,一日三餐往往有五顿是外头吃的,故而吃得这样圆如蹴鞠。但这样的好事儿轮不着湘姐儿和济哥儿,每每海哥儿吃好吃的,总爱在饿肚子的他们俩面前故意炫耀。
却一口也不肯分给她。
哼,现在她有阿姊了,她日日吃好吃的,也不分给他!馋死他!看都不给他看!
湘姐儿向他做了个鬼脸,抱着自己的大淀粉肠,开开心心地坐在阿姊的影子里吃,一口又一口,还要吧唧嘴——平日里她吃东西从不吧唧嘴,今儿便是故意弄出点声响来。
果然海哥儿歪着脑袋看她吃,那烤肉肠的香味更是直往他鼻子里钻,他被烤得微微发焦的肉香勾动着味蕾,尤其这香味离得越远越恰到好处,他甚至闻到了撒在上头的花椒的麻香,让他直咽唾沫,得有些蠢蠢欲动想问是哪儿买的,却突然被丁氏一拍肩头:“走了,还要去书局买笔墨纸砚呢!”
沈大伯便也挺起胸膛来,对沈渺有意无意地道:“是了是了,海哥儿过不了几日便要考那国子学的童子试了,你也知道海哥儿向来聪明,在刘夫子的私塾一向名列前茅,大伯得先走了,你与湘姐儿慢慢逛来,咱们就不耽搁了。”
海哥儿虽然肥胖好吃,又纵容得贪玩嘴贱,但他在读书这事儿上头奇迹般有些天分,也不怪沈大伯如此嘚瑟。
但这和她有什么关系呢?沈渺便只淡淡地说:“大伯慢走。”
说完这句话,她便准备继续回过身子去挑狗,倒是湘姐儿躲在沈渺身后,突然探出头来,像个发怒呲牙的小猫怼了回去:“我阿兄也要考童子试,有什么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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